一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、制度,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,不得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水、废物。
三、落实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放射性污染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
四、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危险品,必须指定专人管理,加强安全知识教育,管理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。
五、使用剧毒物品须经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,严格控制用量和领量。使用过程应予监督,使用剩余部分及时归还仓库,妥善处理好废物。
六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压缩气体钢瓶,不得任意摆放,违章操作。
七、用电必须保证安全,严禁乱接乱拉电线,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。
八、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。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,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,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。
九、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(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)、水源、气体、门窗。当班者要负责检查。
十、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定期检查,发生事故时,应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,以便正确处理。
十一、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予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