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防患于未然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,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,维持正常教学与科研秩序,有效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,特制订本应急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二、制定依据
本预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汕头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制定。
三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(一)组织机构
1、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
组长和副组长:由“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委员会”主任、副主任担任;
成员:资源处、保卫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负责人;
2、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任组长,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为成员。
(二)职责与分工
1、领导小组:
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,规划对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建设、组织实施科学管理。在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时,决策指挥,调动人员,全面部署。
2、学院应急工作小组:
坚持"预防为主"和"谁主管谁负责"原则,实行逐级管理,分工到人。各学院主管院长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,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。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为事故应急处置的主管部门。
四、应急处置原则
五、应急措施
(一)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
1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。
2、转移,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,溶解其他物质时,附近不能有明火。若需点火,应先进行排风,使可燃性蒸汽排出。
3、用剩的钠,钾,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,KClO3,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,防止发生火灾。
6、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,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(二)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
1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,也不可把电器弄湿,若不小心弄湿了,应等干燥后再用。
3、遇到人员触电,应及时实施救护,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,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,并请医生治疗,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。
(三)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1、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,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(若眼睛受到伤害时,切勿用手揉搓),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,冲洗后用苏打(针对酸性物质)或硼酸(针对碱性物质)进行中和。并及时向校医院值班医生报告,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院就医。
2、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,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,严重威胁人身安全,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。受氯气轻微中毒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,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,中毒较重者应吸氧;严重者如已昏迷者,应立即做人工呼吸,并拔打120急救。
(四)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
如发生气体中毒,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,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,由校医院派救护车,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护送到校医院抢救,并根据中毒严重程度再联系送附属医院救治。
如发生入口中毒,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,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,再服用牛奶或蛋清,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,然后送医院救治。
六、无论在何时何地,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,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,迅速、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、互救措施。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,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。发生严重事故时,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同时报警。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:82904110或86504110,设备办实验室安全主管电话: ,校医院值班电话:86502651,学校资源管理处联系电话:86503898、86502497,报警电话110,火灾报警电话119,医疗急救电话120。
七、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,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,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。凡在事故救援中,有失职,渎职行为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