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对于新开课的老师,实验前,指导教师应主动将任课的所有实验内容熟悉,
上课时应能指导同一实验室内的每一个实验、每一学生,不提倡带课老师划
清实验项目,各自管理。
2、上课时,应清点学生人数,及时发现缺课学生人数,并登记备案。
3、每轮(5个)实验结束时,指导教师应及时清点缺课或缺实验报告的学生人
数,以便及时催交报告或安排补做实验。
4、学生实验结束,教师如果检查数据合理,应根据学生预习报告和实验操作的
具体情况给出操作等级。
5、教师批改实验报告时,内容对错应标示清楚,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,在实验
报告上以百分制的方式,将整个实验的最终成绩(即实验操作和报告书写)
评定在实验报告上。